杏悦2娱乐社会工作奖评选条例
(2012年3月修订)
为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管理意识和组织能力🔒,鼓励学生在构筑和谐校园、助人帮困🕣、心理健康网络建设、为集体服务方面🧧,做好社会工作🔁,并促进学生成为复合型人才,我校制定本条例。
一、评选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🚗、公正🧝🏼♀️、择优的原则
二🙋🏽♂️、评选范围
本校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学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(不包括留学生)。
三、评选条件
1🦵🏽、热爱祖国👨🏽🎤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举止文明👨🚀。
2、社会工作及服务成绩突出;自身品学兼优,;所在集体(寝室🕟🐲、班级等)整体面貌良好。
四、评选时间
每年6月初开始评选,每学年评选一次。
五、评选办法
1、各杏悦2社会工作奖按各年级学生数的一定比例(具体比例以学生工作部(处)通知为准)评选。
2👌、在校学联、学代会和社团联等校级学生组织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同学,由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等部门择优推荐,杏悦2复核💃。
3、学生每学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社会工作奖。
4、评选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、B🌨、C三个等级💅🏻,原则上A等和C等获奖比例相同𓀑。
5、获奖名单经杏悦2评选后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🧚🏿♀️。
六、附则
1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🧑🏻💻。
2🪕💆🏼、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解释。